永善县纪委监委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为契机,积极探索,创新运用“1+N+N”模式,1至5月共立案22件34人,结案16件处分26人,其中党纪处分23人、政务处分6人、党纪政务双重处分3人,同比立案数增加10件处分增加14人,“1+N+N”模式运行效果立竿见影。
实行县纪委监委与派驻机构、乡镇纪委运行“捆绑”机制,采取“纪检监察室+N+N”模式,对县乡纪检监察力量进行固定组团,由县纪委监委7个纪检监察室对应分片联系全县15个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室)和1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下放组织管理权限,提高工作联系的力度和强度,全面听取联系派驻机构、乡镇纪委纪检监察室关于案件查办年度考核建议,推动主业主责落地。
赋予各纪检监察室在组织、承办、督促、指导等方面的权责任务。纪检监察室全面负责联系片区的日常工作监督及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巡视巡察整改等重点工作监督;组织承办联系片区的问题线索,指导联系单位办理转交办事项;组织开展联系片区县管干部和督促指导该片区一般干部的谈话函询;负责联系片区县管干部涉嫌一般违纪的问题线索,及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工作,可对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进行提级办理。根据工作需要,纪检监察室组织联系片区的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片区联组办案。
分片联系机制坚持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察委员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推进,工作中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县纪委监委对纪检监察室与联系片区的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实行责任“捆绑”考核,对工作绩效不明显、案件久办不结及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持续深化能力再造和工作复盘,每月举行2期纪检监察学堂集中学习,由案件查办、执纪审查业务部门轮流坐庄讲解执纪执法业务;不定期组织案件查办、执纪审查部门举行执纪执法业务情况检视会议,查找案件推进缓慢的原因和个人履职方面的短板问题,突出业务补强和资源整合,进一步推进案件查办和问题线索处置,以此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质效整体提升。(徐荣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