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问题线索之后不能‘一处了之’,初核没有时限不代表可以无限延长,不能初核呈批之后就放一边……”近日,在宁蒗县纪检监察干部大会上,县纪委监委负责人对问题线索处置的情况进行强调。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在规范问题线索处置等方面狠下功夫,切实发挥线索处置“第一棒”作用,扎实开展线索核查和审查调查工作,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今天上午9点钟收到县法院移送的一个问题线索,反映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问题,需要立即分办。”县纪委监委案管室收到问题线索后立即汇报完善审签流程。
根据“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严格把握受理、分析、登记、研判、呈报、转办、督办等基本环节,对问题线索的重要程度和办结时限实行一次性告知,分办和移送情况记录在案,保证问题线索高效办理。
同时,对上级或领导交办和巡视巡察移送的问题线索,按交办时限查报结果;对司法行政部门移送、谈话函询和其他相对简单的线索,要求1个月办结;对相对复杂需要初步核实的线索,由办案科室综合考虑轻重缓急、难易程度等因素统筹办理,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快查快结。
“我们统计发现,您承办的案件存在办理滞后的问题,请引起重视……”县纪委监委案管室在建立完善问题线索处置集体研判机制的同时,通过一周一统计、一月一汇总的方式,将问题线索的处置办理情况动态呈报给县纪委常委班子,加强跟踪督办,防止问题线索积压。
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定期召集办案部门共同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体研判,明确处置意见,依据线索的内容、性质、情节和主体身份等要素情况,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分类处置问题线索,确保准确性。对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方面的问题线索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问题线索,及时启动快查机制,第一时间对问题线索加以处置,确保时效性。
据悉,该县纪委监委进一步整合纪检监察队伍力量,结合纪委监委班子分工和各(室)组联系乡镇(街道)分工,划定问题线索督办及查办工作分工,明确工作片区责任,案管室每月定期将问题线索处置办理情况进行梳理并报主要领导,对问题线索坚持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督办重点抓,分管领导亲临各片全面抓,案管室工作人员认真履职具体抓。明确好线索管理责任、核查责任、反馈责任三个职责,促使群众实名举报得到及时、妥善处理,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回音。截至目前,共处置问题线索82件,立案35件42人。(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