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警示教育常抓不懈 思想之基牢固不变

发布时间:2020-06-02 14:25:37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

“景洪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匡湘东违规公款报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景洪市原招商合作局局长岩罕勇私车公养,受到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问责,并退缴相关费用;勐腊县委党校原副校长郑军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这是近日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网站上信息发布专栏的一个通报。同时,这也是该州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大力开展警示教育的一个缩影。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警示教育工作,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深入剖析严重违纪违法干部的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该州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把开展警示教育工作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常吹傣乡廉政之风,构建傣乡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坚持抓住“关键少数”。警示教育要发挥最大作用,就要找准最需要警示的人员和领域,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自始至终都是警示教育的重点。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讲授廉政党课制度,督促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永葆党员领导干部的清廉本色。坚持发挥好综合警示作用,突出重点,制定计划,分期分批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廉政风险防范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拟提任的党员干部及部分家属到基地接受警示教育,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坚定理想信念,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道德防线。坚持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媒体公开曝光、公开纪律审查信息、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全方位、多渠道对全市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教育警示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各项廉政纪律。

抓实网上平台建设。警示教育平台是警示教育常抓不懈的重要支撑,是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抓手。坚持州县两级警示教育基地建设,按照抓特色、育亮点、树典型、重示范,大力推进阵地特色化建设,不断加强警示教育基地管理使用,适时进行警示教育基地改版升级,突出政治警示作用,彰显政治监督威慑,切实增强党员干部不想腐的政治自觉。坚持运用“互联网+”思维,全力打造“一网一端一微”全媒体宣传平台,拓展廉政教育广度和深度,重点打造州纪检监察网站主阵地、“清风雨林”等及时推送典型案例通报、案例剖析、廉政微短剧、微视频等,通过快速传递信息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坚持抓好纪检监察报纸杂志订阅,突出“订”“用”结合,以保证党员、干部及时了解掌握中央和各地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坚持抓实专题警示教育。把警示教育工作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加强警示教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坚持以案说纪纪律教育公开课,用一个个反面典型案例,揭示违纪违规问题的思想根源,释放纪律的震慑力量,对心存侥幸者棒喝,产“敲山震虎”,也让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逐步形成对腐败的警惕、对纪律的尊崇、对权力的敬畏。及时主动到案发部门单位开展案通报会,通过面对面通报、分析案情,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整改,不断强化被建议党组织的政治意识,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坚持抓紧案例挖掘。用好反面教材,可以使广大党员干部明是非、辨真伪,养正气、祛邪气,管思想、固根本。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选用本地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深度剖析身边活生生的典型腐败案例,每查办一起腐败案件,采取查办案件与剖析研究案件同步进行的办法,提前介入案件,与专案组人员进行沟通,了解掌握案件细节,抓好“案例+基地”建设。同时增加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云南省高级别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始终保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清理腐败“污染源”“污染底泥”,持续净化修复政治生态,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警醒、震慑作用。(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