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听说农户都到村小组集体公房领田租去了,袁家村监委会的老主任就急匆匆地给小组长打去电话了解情况。
“村小组并没有相关的资金审批,哪来的钱发田租?”嵩明县嵩阳街道寺脚社区袁家村监委会的老主任说,这是他听说发放田租时的第一反应。而在了解到资金来源为承租方直接支付的现金之后,老主任告知小组长,这笔田租暂时不能发。
租户有地租,农户有收入——盘活闲置农田绝对是一件“双赢”的事,为何行至后半程却突然被叫停?
据悉,自2016年底印发《嵩明县村务监督委员会管理办法》以来,县纪委监委将管理办法瞄准“使监督由虚变实”这一目标,先后两次进行修订完善,不止完善了包括村务分析制度、民情联系制度在内的10项制度,还明确了村监委会的5项工作权限,划定5个监督重点,规范了4项监督程序,完善1个考评体系,对村级工程项目建设、“三资”管理、“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进行全方位监督。
“租金如果不入账就直接发放,必定导致承包田地面积外的路、沟、埂等租金失去监管。”袁家村监委会老主任表示,收取现金易产生入账不及时、被个人挪作他用和私设“小金库”的风险,故而原则上不允许村组财务人员收取现金。了解资金来源、暂时叫停田租发放、要求入账后再发放,依据的是《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的知情权、审核权、建议权,走的正是提出建议、监督落实的程序。
在内部管理上更为严格,在信息公开上也要相应地更为公开透明。
2017年底,县纪委监委在4个镇(街道)党委、县委组织部等多部门的配合协作下,探索构建了“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新机制,并编印发放了《嵩明县村级权力规范运行手册》,针对村级干部权力界限模糊、决策随意、执行失范、监管薄弱等问题,晒出了涉及村级重大决策事项、账务管理等10方面36项“小微权力”清单和52项办理流程图,在职权清单化、用权程序化、结果透明化的基础上,构建了村级“小微权力”公开运行体系,明确村“两委”会议均需通知村监委会主任参加,对村监委会监督责任落实提供基础保障。
杨林镇的龙保社区、大树营村委会结合实际情况,对集体资金严格执行逐级审核、限额授权的管理使用审批制度,不论资金大小一样坚持集体决策,专项资金专项管理,财务收支每月公示。
龙保社区的居民老张提起财务公示制度就激动地竖起大拇指。“以前的公示栏只看得到收入支出结余三个数嘛,不清楚收支细节,有疑问也不好提,怕误会了同志又影响关系。现在社区所有资金往来情况我们看公示栏就能知道,每个月做了什么工程、开展了哪些活动、谁是经办人、花了多少钱,都会连同票据一起贴上去,真是特别放心,消除心头的疑虑之后跟社区干部的关系也更亲近了。”
2018年以来,嵩明县各村监委会突出抓好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监管,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督查,“三重一大”事项监督,要求财务更细更全公开,督促按时公开、主动公开,推动实时公开,杜绝不敢公开,“三个三”的监督加法,促成了监督工作质效的乘法。
在实践运用《手册》的基础上,近年,县纪委监委还把村监委会成员培训纳入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范畴,先后邀请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等单位的专业人员讲授扶贫政策、低保政策、项目建设、财务管理等方面业务知识,提升其发现问题能力和水平,并充分利用以会代训、学习交流等方式促进经验做法交流借鉴,帮助村监委会成员强基础、找差距、补短板,练就能监督、会监督的本领,引导当好“探头”。
“给老百姓增加安全感,老百姓才会对干部提升信任感,干部群众才能收获更多幸福感。公示公开,尤其是财务公开,以往没有具体规定公开事项,基层干部生怕错漏信息造成群众误会,干事创业有顾虑、怕出错,而《手册》上开列的财务公开清单真正解决了这一困境。干部做事有了依据,也就有底气多了!”杨桥街道纪工委书记、派出监察室主任李淘以表示。
目前,全县75个村委会都将《手册》中的重要流程图上墙,并积极利用公示公开栏、文化广场、电子屏、嵩明县人民政府网等途径公开村级事务,重点对扶贫项目资金、强农惠农政策、村级账务收支、涉农资金使用、便民办事程序和“两委”任期目标等事项定期详细公开,群众可通过多种形式查看各项事务的办理情况,人人知晓情况、个个监督权力。
“只有把权力运行置于阳光下,把各项清单都拿出来晒晒,才能擦掉群众心里的问号,换来夸赞的感叹号。村监委会要勤走访、问质效、敢发声,并督促村级组织为群众建言献策‘搭台’,用质疑‘补台’,促成‘好戏连台’。”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普林说。
从2016年到2020年,从“文件”走向“文化”、从“会场”走向“广场”,该县村监委会的监督工作逐步实现了每一项“小微权力”的运行过程都让群众看得见,听得到,摸得着,不仅点燃了群众的社区“主人翁意识”,促使群众以监督方式参与到了村(社区)治理工作中,也推动着村组干部沉下去、融进去、接地气,在服务中增进干群感情、改善干群关系,不断听民意、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嵩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