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吹响群众身边监督哨

发布时间:2020-05-10 08:19:52   来源:文山州纪委监委

自监察体制改革以来,马关拓展延伸监察触角,向全县村(社区)聘任127名监察联络员,走村入户与群众面对面、心贴心交谈,遍访千家万户倾听群众诉求,主动查找问题线索。着力打造群众身边的监督哨,实现了监察工作无盲区、无死角。

有底气  有硬气

“大嫂,村干部有没有向你们公开村财务账目?”“大哥,你们家的农业综合补贴都领到了吗?”

在马关县马白镇方山村委会,该镇纪委书记雷娅妮正带领方山村委会监察联络员陶兴明挨户走访,了解民情民意,收集问题线索。

原来,陶兴明是刚刚走马上任的监察联络员。他为人老实,做事情实在,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后陶兴明作为方山村委会监察工作联络员的初步人选,报马白镇党委研究同意后就下发了聘书。如何开展工作,怎样才能履行好监察联络员职责,陶兴明心中却没有底。类似陶兴明这样初为监察联络员的“村官”不在少数,如何为这些“村官”解除监督难题,让他们能履职、会履职、善履职。

为此,该县纪委监委为监察联络员指定教师,由各乡镇纪委、监察室分片挂帮监察联络员,从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学习到实地走访,梳理、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列清单、建台账等实行“一对一、一帮一”制度,指导所挂帮的监察联络员开展监督履行职责。同时,乡镇监察室每年至少集中组织一次对村(社区)监察联络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履职能力和水平,使他们在工作中有底气,切实从门外汉变身为行家里手。

为打消村级监察联络员不敢监督,破解熟人问题困扰,解除监察联络员的后顾之忧,让他们工作中监督有硬气。对此,该县纪委监委要求各乡镇纪委、监察室督促监察联络员加强日常监督,重点对行使公权力人员履职情况、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村(社区)干部廉洁自律等进行监督,发现村(社区)行使公权力人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线索及行为,及时向乡镇监察室报告,并配合或参与上级纪委监察部门对有关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处置,为监察联络员开展工作奠定基础。

接地气  聚人气

村里如何进行危房鉴定?是否有遗漏?危房改造的重点对象有哪些?改造标准是什么?危房改造补助政策有哪些?是否补助到位……

最近,大栗树乡倮洒村委会的监察联络员李明翠又接到了一项新任务,协助乡纪委、监察室就危房改造工作存在问题进行排查。为做好此项工作,李明翠又是找资料、又是找乡危房改造工作组人员了解熟悉农村危房补助对象、补助标准、改造标准等相关危房改造政策。

“党组织相信我,群众信任我,我就要履好职,做一名合格的村级监察联络员,监督好村里的大事小事。”自成为一名监察联络员起,李明翠就下定决心要摆正位置,服务群众,当好乡纪委、监察室在基层的“眼睛”和“耳朵”,履行好监督职能职责。

“我就生活在本村本寨,村民都熟知我、相信我,愿和我说心里话,监督起来就更接地气!”与李明翠一样的127名村(社区)监察联络员作为基层一线的“廉情直报员”,他们走村入户、带信下访就扶贫领域、救灾救济领域、惠民政策落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征地拆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走访群众,排查廉洁隐患风险点,向上承担乡镇监察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上报基层组织和干部中的苗头性问题和违纪违法问题,向下将监督的探头延伸到基层老百姓身边,当好群众贴心人,一线收集问题线索,掌握第一手资料,切实让监督更接地气,更有力度。

扬正气  肃清风

“八寨镇老厂村委会原支书、主任、原文书、原妇女主任贪污犯罪,还有都龙镇坝保村委会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违纪违法……”

为遏制群众身边“微腐败”马关县村(社区)监察联络员还当起了警示“教育员”,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组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强化对村组干部的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厚培理想信念。

对村组干部身上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监察联络员还要当好“警示员”,与其谈谈话、扯扯袖、敲下钟、提个醒,督促其改正。对村民婚丧嫁娶宴请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引导群众喜事省办、丧事简办、小事不办等新风,遏制大操大办之风。

各乡镇纪委、监察室每年组织村监察联络员开展培训,引导其成为村里的政策“宣传员”、警示“教育员”、村干部的“警示员”、村务工作“督察员”。

“大家都是社区干部,不管是不是党员,不管官职大小,只要行使公权力我们都要监管,涉嫌职务违法和犯罪的线索及行为,我们就要及时向乡镇监察室报告。”该镇兴隆街社区监察联络员卢兰香现在监督低气更足了,她表示监察联络员不是一纸聘书,而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将履行好职责提升社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乡镇纪委、监察室按照职责权限,以业务培训、工作抽查等形式指导督促村(社区)监察联络员探下头、俯下身,多听、多问、多看,发挥好监督作用,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积极调解化解群众的矛盾纠纷,收集社情民情,真实反映群众的问题和诉求,适时走访及时发现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对村“两委”重大事项决策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各村组对财务、事务、政务做到事事公开,时时公开,将村干部权力“晒”在阳光下。(章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