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组织开展“清卡”行动 专项治理“微腐败”

发布时间:2020-05-09 11:11:19   来源:怒江州纪委监委

近日,贡山县纪委监委印发工作方案,在全县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等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敦促各级党员干部主动上交收受的礼金礼券、购物卡,在公务活动中自觉拒收、拒送礼金礼券购物卡,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收送礼品、礼金礼券、购物卡”作风问题。

《方案》明确,此次清理整治工作分动员部署、自纠自查、监督执纪、建章立制四个阶段,对象覆盖全体公职人员,以副科级以上的领导干部为清理重点,对全县公职人员收受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及购物卡、提货券等有价证券的行为,以及领导干部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受赠送、违规占有由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违规参与经营高档烟酒、珍稀药材、天价茶叶、名贵木材、珠宝玉石、名瓷名画等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开展大清理行动。

《方案》强调,全县各部门要按照职务职责,全面动员,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清卡”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对本单位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问题进行收集、核实、清理、整改。

《方案》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自查自纠并抓好本单位的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切实通过清理解决问题。同时,要对自查结果和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在自查中弄虚作假、敷衍了事、推卸责任,有问题不查,查出问题不报、不处理的,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为确保本次行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该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联合财政、审计、工会等部门加大对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经费开支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县纪委监委将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处理,对在专项清理整治期间主动如数上交、如实报告组织的,视情节轻重,依纪依规可不予处分、免予处分、从轻处分或减轻处分。对多收少交或拒不上交的,一经查实,按照规定严肃处理。(李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