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在担任贡山县财政局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决定给予杨某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记大过处分……”
“希望该同志正确对待组织的处理决定,认真查摆自身问题,吸取教训。同时,希望其他同志,时刻绷紧纪律之弦,遵纪守法,干好本职工作……”
近日,贡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扶贫办纪检监察组通过公开宣读处分决定的方式,把送达党纪政务处分决定的现场变成了一场生动地警示教育“课堂”。
“贡山县茨开镇人民政府项目办职工褚某某违反廉洁纪律,无偿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违反工作纪律,未有效监督施工方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同样的警示教育场景也在茨开镇政府职工大会上进行着。
将“关起门来,一宣了之”的处分决定宣读形式,升级为“摆违纪事实、说处理依据、提整改建议”的警示教育“套餐”。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利用宣布干部违纪违法处分决定的契机,围绕违纪事实向有关单位党员干部讲解相关政策和党纪法规,让受处分人员谈思想谈认识、反思所犯的错误,以案明纪、以案说纪,切实发挥处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推动惩罚结果向强化预防转变,做深做实做细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此外,县纪委监委还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运用微信公众号打造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新平台,剖析典型案例,让更多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警示教育中汲取经验教训,筑牢不想腐自律机制,达到警钟长鸣的目的。
“案件查处并不意味着结束,我们全面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党组织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全面查找问题、切实找准短板,及时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不断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达到了到既治标、又治本目的。”该县纪委派驻县扶贫办纪检组组长余茂祥表示。(陈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