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委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发布时间:2020-04-27 10:08:35   来源:怒江州纪委监委

近日,怒江州委书记纳云德主持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4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及近期中央、省有关会议精神,传达怒江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省级考核验收反馈意见,研究整改工作。

会议强调,全州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贯彻落实《规定》的自觉性、坚定性,把贯彻落实《规定》要求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深刻领会《规定》的丰富内涵和基本要求,不断提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坚持以上率下,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合力。要强化督促检查,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4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克服麻痹松劲思想,毫不松懈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举措,坚决防止境外疫情输入,牢牢守住怒江这片“净土”。要强化统筹协调,全力做好“六稳”和复学复课等工作,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有序恢复。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作出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以及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报省政府201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反馈意见。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以更加有力的举措落实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强化底线思维,层层压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各项工作任务,把安全生产的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企业的每个环节。要深入排查隐患,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要加大预警预测,强化应急值守,增强基础保障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打好安全生产主动战。

会议听取了中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件整改验收工作情况、全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审议并原则同意《中共怒江州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怒江州贯彻落实〈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和雄勇  杨健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