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临其境的庭审观摩,让我直观了解了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收集的特点,对办案中如何有效收集、固定证据很有帮助,有助于我们反思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便加以改进,提高案件质量。”云龙县纪委监委观摩庭审现场的干部表示。
前不久,共青团云龙县委原财务李某某涉嫌贪污公款罪、赌博罪在云龙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为切实做好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相关工作,该县纪委监委组织有关审查调查人员现场参加旁听,有效将庭审现场作为业务培训课堂进行以案释法、以听促学,打造常设常新的“法治课堂”。
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交锋激烈,旁听的干部时而聚神聆听,时而执笔记录,通过观摩证据出示、质证再到法庭辩论等环节,切实强化一线办案人员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法律素养,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树立法治思维,从严把好事实关、证据观和法律适用观,特别是在调查过程中严格按照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提高办案质量,成为纪法皆通的“专才”。
据悉,这样的现场观摩活动已开展多次。为了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该县纪委监委还通过举办业务讲堂、以案代训实训、业务骨干“传帮带”等方式加强教育培训,在实际工作中分类分批抽调基层纪检干部参与审查调查、监督检查、县委巡察,选派干部“上挂跟班”、年轻干部“双向”挂职等方式多岗位历练培养。
“把业务培训课堂搬到庭审现场,这种零距离的学习方式是快速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法治意识和证据意识的有效途径,有利于提升自身执纪执法水平。同时,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让我们深刻体会了‘廉贪一念间,荣辱两世界’的真谛,永葆纪检监察干部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许洪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