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案卷顺序、格式不规范,请按照规定重新整理后再报。”近日,昭阳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某乡镇纪委办理的一起案件“亮黄牌”,要求该乡镇重新整理卷宗。“乡案区审”机制施行以来,类似这样的情景在昭阳区时有发生。
“在审核乡镇报来的案卷时,如果是证据模糊不清、证据提取不规范、文书格式错误,我们会向他们逐一指明,提出指导意见,退回补充完善。”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仅今年以来,案审室就向乡镇纪委提出指导意见10余条。
近年来,区纪委监委从根本上“把脉开方”,对基层办案工作中存在的执纪审查力量不足、办案技能不足、案件审查质量不高等问题,紧紧牵住“乡案区审”这个“牛鼻子”,把好关口,切实抓好基层案件审查的“提质增效”。
坚持“立案预审”,把好审查“首关”。区纪委监委案审室首先听取基层自办案件的核查情况,重点对初核是否符合要求,初核程序是否合法,收集的证据是否合理、充足等情况进行立案前预审。“通过面对面交流详细了解掌握案件全貌,克服书面机械式审阅的弊端。”案审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疑难复杂案件,案审室、案管室等相关部门及时介入,以防案件在调查方向、举证取证等方面出现偏差,严格做到案件质量关口前移,防止出现错误立案,提高立案的质量和效率。
“案件定性准确、处理恰当至关重要。”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以案件事实为依据,以党规党纪为准绳,对基层自办案件在谈话笔录、调查书证、外调资料等证据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案件证据材料符合工作要求,符合规范;严格按照“四种形态”要求,依据问题错误事实,对案件进行全面详细的分析,综合考虑案件发生的情节轻重和性质后果等因素,提出合理精准的审核处理意见,做到定性准确、量纪恰当,防止出现轻重不当。
“自办案件规范化水平与基层纪检干部履职能力直接相关。”区纪委监委案审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适时将审理工作重点、常见违纪问题的定性和处理,结合典型案例做出梳理分析,为基层纪检干部进行集中授课,针对反映集中的共性问题进行现场答疑,不断提升基层纪检干部履职能力。
案件质量再过硬,处分不落实也等于零。为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区纪委监委积极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回头看”,逐一核对处分决定送达回执、党组织宣布处分会议记录,实地对受处分人员处分期内的晋升、考核、奖金发放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杜绝处分决定执行出现“打白条”“打折扣”的情况。(罗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