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中,民警杨某某政治站位不高,执法行为不规范,纪律观念淡薄,触犯了法纪,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该案教训……”这是近期贡山县纪委监委在微信公众号“清廉贡山”上发布的“一案一剖析”通报曝光内容。
“‘身边案’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仿佛看到案件发生的‘情景再现’,县纪委监委的做法不仅帮助当事人找出了症结所在,还开出了良方,更是促使我们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检视自身问题,深刻对照剖析。”谈到“一案一剖析”效果,县公安局一名党员干部感触颇深。
近年来,县纪委监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注重做好警示教育的“后半篇文章”,持续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的力度,在线上开展一案一剖析,对案件“主人翁”心理变化等主观因素进行刻画,既道出内因又点明外因,强化党员干部的“代入感”,督促引导党员干部坚守理想信念和初心使命,树立正确的“三观”,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防止党员干部在温水煮青蛙中被“围猎”。
“以往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大家仅仅以‘看客’的身份了解一下,效果不够好。现在,通过对案件发生的主客观因素进行分析,能够引导大家进行对照反思,查找履职尽责中的廉政风险点,更大程度地释放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达到‘一人生病、众人预防’的良好效果。”县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说。
2020年第一季度,该县共公开曝光违纪违法案例33批40件40人,通过微信平台发布“一案一剖析”15起。在写好警示教育“后半篇文章”的同时,该县还坚持“改”与“堵”相融合、一体贯通,切实做好问题整改的督促、指导和推动工作。结合近年来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督促财政、扶贫部门制定涉农资金监管等制度,确保项目、资金、干部安全。督促案发单位深刻汲取违纪违法问题教训,结合案件暴露的政治生态弊病,认真查摆存在问题和监管的薄弱环节,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警示教育等,切实做到以案促改、以案促教、以案示警、以案明鉴。
“重‘案’更重‘鉴’,开展警示教育不能满足于开展一次活动,更重要的是把警示教育的效果发挥出来,使每名党员干部都把自己摆进去,不当局外人,不当‘观众’。”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李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