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变庭审现场为“警示课堂”“业务课堂”

发布时间:2020-03-28 08:11:25   来源:临沧市纪委监委

“你是否认罪认罚?”

“我认罪认罚,我错了,非常后悔……”

这是在公开庭审现场,法官与被告人邓某某的对话。

日前,耿马县纪委监委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到县人民法院参加庭审旁听涉嫌职务犯罪邓某某受贿案,变庭审现场为“警示课堂”“业务课堂”,让参加庭审旁听的纪检监察干部真切地感受到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让执纪一线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依次规范有序进行,公诉人、辩护人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展开了激烈的举证、质证和陈述,整个庭审过程严肃而紧张,直观清晰地展示了被告人作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一步一步走向犯罪深渊的全过程。被告人邓某某对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自己曾经的所作所为后悔不已。

“以前我规规矩矩做人做事,就因为一时贪念,误入歧途,真是悔不当初,我认罪,并主动把非法所得都上交,请求法官对我宽大处理。”在做最后陈述时,邓某某痛心疾首,试图争取能从宽处理,盼着“法外开恩”。

持续近两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以“看得见,听得着”的方式,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让参加庭审旁听的纪检监察干部增强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意识及本领,以更高更严的证据标准开展案件调查审理工作。

“第一次零距离旁听庭审,触动心灵,直击内心,一定要以此为鉴,牢记纪法红线,时刻警醒,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同时看到公诉人与辩护人激烈的交锋,让我更深刻地感受到证据客观程序合法的重要性,让我避免在今后的审查调查工作中走入‘重实体,轻程序,重口供、轻证据’的办案误区。”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杨春霞感叹道。

“‘零距离’的警示教育,耳闻目睹了庭审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审理过程,更直观了解案件取证的关键点,更加重视证据的客观性和程序的合法性,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审查能力,更好促进纪法衔接、法法衔接高效顺畅对接。”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杨彬说道。

以案释法、以法析案,以案警醒、以审促廉。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把参加庭审旁听作为提升纪法衔接“实战”技能、开展警示教育的“重头戏”,进一步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机制,打造纪检监察干部 “法治公开课堂”,根据案件特点、所涉领域等情况,分批组织党员干部旁听,通过亲身感受法庭庭审过程,亲眼看见被告人失去自由的痛苦,亲耳聆听违法人员沉重的忏悔,达到“庭审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杨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