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发布时间:2020-03-27 10:15:27   来源:怒江州纪委监委

自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来,怒江州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平台的作用,及时转发原文、图解、解读等内容,要求全州纪检监察系统认真开展学习,并结合个人自学情况积极交流讨论。

州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杨耀昌谈道:“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守初心,发挥好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保证。”

“有权必有责,《规定》的出台,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我们更要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牢牢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严格履行监督职责,持续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细处实处,不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贡山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贡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代主任李明表示。

兰坪县通甸镇纪委书记和松桂学习后谈道:“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监督追责等作出具体规范,对提醒谈话、约谈教育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了更高要求。下一步我们将在实事求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上下功夫,坚持从基础制度严起、从日常规范抓起,精准发现问题,取得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效果。”

“我们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监督推动联系部门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但以往该从哪些方面监督推动落实还比较模糊。此次《规定》的出台,对党委(党组)如何履行主体责任都一一作了规定,我们就可以对标对表《规定》开展监督,严格督促联系部门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要求,全面从严、全面发力,通过精准监督使派驻监督‘探头’越擦越亮,‘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持续增强。”泸水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组长颜芳表示。(周盈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