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迪庆州纪委监委制定下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认真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指出,《规则》的出台,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的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和国家监督专责机关作用,及时发现问题、掌握政治生态状况,提高监督针对性和实效性;是践行初心使命、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畅通检举控告渠道,完善激励保障机制,更好调动党员、群众监督积极性,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信任和信赖;是规范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问题线索源头的受理处置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确保监督执纪执法权在正确轨道运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通知》强调,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制定出台《规则》的重要意义,把学习贯彻《规则》作为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州纪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的重要抓手,自觉主动地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拓宽党内监督、群众监督渠道,保障检举控告人监督权利,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的接收、受理、办理、处置程序,促进监督执纪执法权正确行使,坚定稳妥地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通知》要求,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制度意识,尊崇制度、执行制度、维护制度,切实增强贯彻落实《规则》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认真抓实抓细抓好,确保《规则》严格执行。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畅通“信、访、网、电”等检举控告渠道,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定期接访制度,加快推进检举举报平台推广部署步伐,建立健全与《规则》要求相适应的平台工作规范。落实受理告知和反馈规定,严格保密制度。加强对检举控告的分析甄别,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体现纪检监察机关的“温度”。建立健全对检举控告件内部移送、向上报送、向下转送的工作机制,一体推进检举控告督促检查和交办督办工作。对照《规则》,制定详细具体的信访举报制度规范,建立检举控告信息分析机制。切实担起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夏朝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