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德宏州各级干部迅速掀起了学习讨论《规定》热潮,反响强烈。
芒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王卫东表示:“《规定》的印发,明确了地方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在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抓什么’‘怎么抓’等关键问题,为新形势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制度‘引擎’。我们要紧紧抓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按照《规定》内容各司其职,共同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
“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是对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党性修养、政治素养、能力水平的重大考验,各级党委(党组)在本单位发挥着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领导干部既要当好执行者,还要当好推动者,带头示范,律人律己。”陇川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许有平说。
“《规定》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抓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减、节奏不缓、标准不降的坚定决心,为我们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芒市江东乡党委书记梅学平表示,必须压紧压实责任,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以《规定》为指导,坚持敢抓敢管、真抓真治,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在基层落细落实。
梁河县遮岛镇党委书记景知成表示:“作为一级党委,将认真贯彻规定,履行主体责任,做到守责、负责、尽责,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以身作则,严管队伍,担当作为,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规定》的出台,目的是以具体的规定进一步推动‘一把手’切实把责任扛起来,同时也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在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中自觉遵守、履职尽责,让监督执纪不打折扣,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保障。”瑞丽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审查室副主任谭雪说。
“如果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难以实现。《规定》的出台,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的重要举措,更加有力地推动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切实把责任扛起来,让责任追究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利器。”盈江县纪委监委宣传部干部罗漪说道。
瑞丽市勐卯镇兴安社区党总支副书记郭敏谈道:“《规定》出台,牵住了责任制的‘牛鼻子’,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领头羊’贯彻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上率下,社区党组织也将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以主体责任落实推进辖区党员管理和群众服务工作,提升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同时严防‘微腐败’,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切实保障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社区‘落地生根’。”(继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