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发挥“前哨”和“探头”作用 做细做实派驻监督

发布时间:2020-03-19 10:44:08   来源:昭通市纪委监委

“列席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的会议,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受理信访举报件……”在盐津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的笔记本上,密密麻麻的记录着梳理完善的履职清单。

近年来,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聚焦监督首责,紧盯监督部门权力运行“关键点”、内部管理“薄弱点”、问题易发“风险点”,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下功夫,进一步发挥派驻机构“前哨”和“探头”作用,做细做实派驻监督工作。

“派驻监督要有威有效,首先需要解决派驻干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为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县纪委监委不断强化制度的学习和研究,重点从决策制度、工作汇报制度、考核制度、学习培训制度、考勤制度、保密制度等方面把规矩立起来、把标准树起来,督促派驻干部履好职,尽好责。

找准切入点,把监督真正嵌入到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提升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在监督过程中,盐津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细化驻在单位班子集体、“一把手”、分管领导、重点岗位等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清单,在摸清被监督单位“家底”的基础上,精准开展廉政“体检”。建立重点监督对象信息库,借助大数据动态分析,找准监督重点,定期抽选重点事项,嵌入到权力运行具体环节中开展监督。适时选取权力集中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以到位的监督推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实现“两个责任”贯通协调、同向发力。

“派驻干部要时刻绷紧‘挑刺’这根弦,盯紧关键人物、关键领域、关键部门、关键时段,哪些人容易犯错误,哪些时候容易犯错误,都应该有个清醒明确的认识。”县纪委监委定期开展集中座谈会和个别访谈会,听取近期工作汇报,对症下药、精准施治,明确派驻机构监督改进方向,为各组交流工作经验搭建平台。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首要和基本职责,派驻纪检监察组就是‘常驻不走的巡视组’。”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发挥派驻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让派驻“探照灯”清晰度高、覆盖面广,从而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罗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