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迪庆州纪检监察干部第一时间通过网站、微信、客户端等平台认真学习,并引发热烈讨论。
“《规定》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更要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提升政治监督能力,真抓实干,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迪庆州纪委副书记、州监委副主任张丽军强调。
香格里拉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说道:“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同时,在抓铁有痕中全面从严治党;要坚决压实政治责任,扛起主体责任,担好监督责任,强化‘一岗双责’;要坚决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权力运行机制、风险防控机制、监督制约机制;要坚决锻造执纪铁军。”
“《规定》的出台,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其中明确了责任的内容、责任落实、监督追责等,紧紧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同时也要求我们基层纪委要不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面对更多机遇和挑战。”维西县中路乡纪委副书记高晓曦如是说。
“《规定》的出台,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的重要举措。通过梳理可发现,要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责任。同时,《规定》体现出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是确保管党治党真正严起来、紧起来、实起来的有效保证。基层一线领导干部当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提高履职尽责本领。”维西县永春乡纪检专干高世情说道。
“《规定》的出台意义深远,共五章二十五条,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以具体的规定形式进一步明确了党委(党组)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主体责任,压实了党委党组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守土担责的职责使命,是巩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利武器,要充分认识、遵守、利用好《规定》。”德钦县纪委副书记和瑞金谈道。
“党委党组是党的基本组织,将全面从严治党进行到底,党委党组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抓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一环,作为纪检监察系统,首先自身要遵守《规定》,履行职责,同时监督执纪,督促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毫不手软,将《规定》执行彻底,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的保障。”德钦县纪委办案人员江涛如此说。(迪纪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