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醉驾行驶造成交通事故,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我真心接受组织处分,希望大家要以我为戒……”日前,马关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到古林箐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宣读该局职工陈廷明处分决定,现场召开警示教育会,在现场会上其真心悔过,并用自己的经历告诫本单位党员干部吸取其教训。
“现场宣布处分决定,对管护局党员干部来说是一个很好的警示教育,我们将加强纪律教育,强化对干部职工的管理,堵塞管理漏洞,扎紧制度的笼子。”该县管护局局长在警示教育会上作表态。
“和老陈共事多年了,是老熟人了,出了这样的事感觉很震惊,也提醒了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绷紧党纪国法这根弦,不踩不碰。”看到朝夕相处的同事签收处分决定,深深触动着管护局党员干部们的心灵。
近年来,县纪委监委将警示教育课堂搬到处分决定宣布现场,现场宣布处分,受处分干部作深刻检查,领导班子作表态,用身边人说身边事,用违纪人说纪,让党员干部受教育,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切实把处分决定“一张纸”变为警示教育“一堂课”。
“通过纪检监察干部宣布违纪违法事实、说处分依据、宣读处分决定,并由当事人现身说纪谈感悟,增强了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县纪委监委组织宣传部部长表示。
现场宣布处分决定,是该县纪委监委强化党员干部警示教育一项措施,也是持续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的一个缩影。为加强警示教育,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运用好反面典型“活教材”,以观看警示教育片、发放教育读本、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宣布处分决定等多种形式,让警示教育“零距离体验”触及干部灵魂深处,提升警示教育震慑效果。去年以来,全县共有68家单位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发放100余册警示教育读本,100余人次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接受教育,接受教育党员干部达2000余人次。
“用好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这个‘活教材’,以案释纪说法,让震慑直击心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该县纪委书记监委负责人表示,将以案为鉴、施教于先,把警示教育抓在日常、做在身边,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章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