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就是我们的工作指南针,出台很及时,也很有必要,规范了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时期相关检举控告的受理和办理,群众反映的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得到快收快办……”盈江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在学习交流群分享了学习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通过网站、客户端、微信群等平台组织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认真自学,结合工作实际,通过交流心得体会、线上分组讨论等方式掀起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规则》的热潮。
通过学习交流,大家一致认为,《规则》的制定,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举措;是践行初心使命、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举措;是规范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的重要举措。《规则》的出台,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的统一领导;有利于进一步畅通检举控告渠道;有利于提高问题线索源头的处理处置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规则》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工作,细化和明确检举控告的接收、受理、办理处置程序、保障检举控告人监督权利等,如《规则》第三章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于初次检举控告由信访部门直接转办承办部门,有效缩减转办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加强信访部门对信访件办理情况的跟踪检查和督办。”州纪委监委信访室检举举报平台中心负责人结合工作在线上留言。
全州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干部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贯彻《规则》,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吃透精神实质、把握基本要求,细化实施方案,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同时,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把学好用好《规则》作为全面加强检举控告办理力度、推动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有力有效的“磨刀石”,做到疫情防控工作推进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纪法保障。(向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