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在案件查办中安全意识不强、执行规定不严,今天对你们进行集中约谈,希望你们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坚决克服执纪审查安全思想麻痹、疏忽大意等问题,牢牢守住安全防线,确保执纪审查安全‘零事故’。”这是鲁甸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刀刃向内,常态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对3名纪检监察干部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处置,进行集中约谈的一个工作缩影。
“感谢组织的提醒教育,在以后的案件查办中我将严格遵守办案安全纪律,牢牢树立‘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安全理念,做好风险评估,提高应对风险能力。”约谈后一纪检监察干部表态时这样说道。
2019年,该县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方针,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用活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针对领导干部作风不实、工作不力,推脱庸散慢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提醒、及时纠正,绝不敷衍塞责。谈话中针对个人制定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做到把问题谈开谈透、把原因找准找实,使谈心谈话真正触动灵魂,走进心坎,整改见实效。
同时针对腐败多发易发的行业、岗位,扎实开展好分层分类、常态化“一案一整改”工作,建立健全“谈前有方案、谈中有力度、谈后有整改”的工作机制,并把警示教育融入谈话工作的各环节,通过约谈达到明职责、讲纪律、敲警钟的目的,全面打通惩处和预防的连接通道,实现惩治并举、标本兼治。(林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