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深入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

发布时间:2020-02-06 09:51:11   来源:玉溪市纪委监委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后,玉溪市采取个人自学的方式,以网络学、网络谈、网络考等及时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用《规则》规范工作,指导实践。

精心组织网络学。市县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向微信网站把主流媒体《规则》全文、解读及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推送至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自学,并明确学习任务,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尤其是信访干部先学一步,学深悟透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各项工作要求,深刻领会《规则》核心要义,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切实增强行动自觉。

对照检视实践学。以《规则》为尺,对标对表《规则》,检视检举控告工作,规范细化工作流程,形成整体合力。增强制度意识,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能,行动自觉,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检举控告。

提高素质深入学。把学习《规则》与学习党章和监察法等党纪法规结合起来,列入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月重要学习内容,真学真懂,使《规则》入脑入心见行。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强化自身约束,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后在微信群中相互交流学习心得,纷纷表示,《规则》是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的基本遵循,对检举控告的接收、受理、办理、处置程序作出详细规范,提高问题线索受理处置的规范化水平,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经验的提炼总结,确保监督执纪执法权始终在正确轨道运行,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质效。(施卫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