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学习并热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

发布时间:2020-02-05 09:40:32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保山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及时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及客户端,积极开展自学,并在机关内部工作QQ群、微信群就学习感受进行讨论及热议。

“《规则》以中办文件印发,为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工作立规矩,体现了党中央对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工作的高度重视。《规则》的出台,为充分发挥处理检举控告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基础性作用,做好新形势下的检举控告工作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将以《规则》的宣传贯彻落实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制定学习贯彻方案,抓好落细落实,以《规则》的贯彻落实推动检举控告工作高质量发展。”市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高明庆表示。

“处理检举控告,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倾听群众呼声,获得问题线索的重要方式。《规则》的出台,明确了很多党员和群众关心的问题,如哪些问题可以向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通过哪些方式进行检举控告、检举控告人有哪些权利义务等,进一步畅通了检举控告渠道,完善激励保障机制,调动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同时也促使纪检监察机关规范行使职权,增强了监督的严肃性、有效性。”隆阳区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李亚林表示。

“接下来,我们将充分利用施甸县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施甸县纪委监委网站等媒介,及时推送《规则》原文、解读文章,强化宣传,营造学习贯彻《规则》的浓厚氛围。”施甸县纪委监委宣传部部长吴明凤说道。

腾冲市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马子齐说:“《规则》的出台从检举控告的受理、办理等环节进行了规范,特别是对实名检举控告的处理和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进行了明确,对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利及打击检举控告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提供了有力依据,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举报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隆阳区纪委监委宣传部干部王瑞川表示:“人民群众是反腐败的力量源泉,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起主体作用。《规则》的制定,严格规范工作流程,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检举控告,延伸监督触角至每个群众身边,倾听党员和群众呼声、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开展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信心,彰显党和国家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

“这对我们基层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来说,无疑是一盏明灯,《规则》明确规定了检举控告的接收和受理内容,尤其是明确了不予受理的范畴,让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免去了很多疑惑,尤其对于网络举报的规范管理,也有章可循了。今后,在《规则》规定要求下工作,我们信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必将大大提升。”龙陵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双兰花说道。

“《规则》进一步规范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的程序,让监督执纪执法权在正确轨道运行,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检举举报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规则》,按照《规则》开展好检举控告工作,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正确行使监督执纪执法权,全力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昌宁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徐有良表示。(曾春  李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