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抓“关键少数” 压实主体责任落细落深落实

发布时间:2020-01-26 08:09:10   来源:文山州纪委监委

2019年来,富宁县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积极协助县委督促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住“关键少数”,强化面对面、近距离、可视化监督,提高精准监督实效,督促主体责任落深、落细、落实。

结合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完善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协助县委政府与全县13个乡镇、57个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考核各单位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作风建设、责任追究四方面的内容,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层层签订,实现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向基层延伸。

积极创新方式,实行电子派单,运用该县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监督管理系统平台中的派单任务功能,注重岗位职责与风险防范、业务管理与问题导向相结合,实行“互联网+派单”模式深入落实主体责任派单制,按季度通过互联网平台向县处级派单对象“布置作业”,派发电子清单64份336项内容;各级党组织对班子成员派发主体责任清单1269份,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履责档案资料423份,强化日常提醒督促,定期“收作业、改作业”,确保主体责任派单制落实到位,有效助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

运用“两个责任系统”,实施“互联网+考核”新模式,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日常考核,使目标下发、信息通知、工作上报、工作核查等实现科学化管理,有效避免年底考核时突击补材料等问题。年末对责任制落实进行集中综合评分考核,对评定为优秀、基本合格、不合格的领导班子分别进行表彰奖励、诫勉谈话、组织调整处理,班子成员的考核结果纳入个人廉政档案。

按照该县乡(镇)、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实施方案,年内组织23名乡(镇)党委书记、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廉洁从政表率,促使各级党委(党组)书记,直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熊桂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