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家享受的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补助款全部到账了吗?”“村干部有没有吃拿卡要、收好处费的行为?”这是近日文山市小街镇石灰窑村监察联络员王启凤开展走访的一个场景。
在文山市,像王启凤这样的村(社区)监察联络员共有132名,分布在文山市17个乡镇(街道)的139个村委会(社区)。2019年7月,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市监委向全市17个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规范指导派出乡镇(街道)监察室履行监察职能,同时及时建立村(社区)聘任监察联络员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进行监督。
为确保监察联络员制度效能充分发挥,该市对聘任的村(社区)监察联络员进行严格筛查,组织新聘任的村(社区)监察联络员进行集中培训,采取“专题辅导+案例教学+现场教学”的套餐模式,进一步提升监察联络员的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监察监督探头和基层基础触角作用。
“监察授权之后,我们对非党干部的监督管理办法更宽更广了,补齐了干部监督管理的短板,有利于干部作风的持续改善。东山乡监察室成立之后,就扶贫领域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行为向两名非党干部发出了首份函询通知书……”该市东山乡纪委书记说道。
开展工作中,村级监察联络员队伍紧盯“关键少数”,重点关注强农惠农、民生保障政策落实和作风建设情况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不断完善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的监督,发现村(社区)行使公权力人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线索及行为,及时向乡镇(街道)监察室报告,让全面从严治党的触角在基层落地、下沉、扎根。
新街乡牛么底村监察联络员发现一村干部正在为儿子筹办周岁宴。发现问题后,向该名村干部和家属宣传和解读婚丧喜庆事宜各项规定,让周岁宴及时“刹车”。
自建立村(社区)监察联络员以来,全市各监察联络员积极发挥前线探头作用,参与村(社区)重大事项决策1023余次,提出各类意见建议415余条,向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室报告相关情况156余次。(吕玉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