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小清单”盯住基层“微权力”

发布时间:2020-01-06 11:00:02   来源:曲靖市纪委监委

“有了这个清单,我们村干部就知道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能做的事情应该怎么做了。”近日,罗平县罗雄街道一名村干部指着手中的小册子说道。

这名村干部口中的“清单”是该县纪委监委印发的《罗平县农村“小微权力”清单运行流程》,这份“清单”流程被设计成小册子的形式发放给村(社区)支部书记和村级纪检监督员。

2019年,罗平县紧盯村干部权力界定模糊、决策随意、监管薄弱等问题,在全县推行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着力加强村级权力运行监督,从小微处入手,多措并举预防基层“微腐败”。

该县结合查找的廉政风险点和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聚焦农村集体管理事务、便民服务事项等群众密切关注的村级工作,归纳出村级组织和村干部在服务群众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决策、“三资”管理、招投标管理、救助救灾事项、基层组织管理、服务村民其他事项等13个方面40项权力清单,明确了村干部在行使权力过程中的76项具体责任,并绘制出40张权力运行流程图,实行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不断完善风险防控,有效规范权力运行。

为了确保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落实,该县将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县委巡察监督、纪律监督、审计监督范围,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快速反应机制,通过点题公开、疑问反馈、设置村级廉政专栏等方式,不定期公开村级事务运行情况。同时,把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内容,明确县、乡、村三级相关职责及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常态化机制,严查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等行为。

“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实行,既让群众监督有据可循,又为纪委监委监督提供了有力抓手。”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整合各方面监督力量,促进村级权力规范运行、党员干部廉洁履职,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金艳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