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访教育首先是做受处分人员的工作,工作有深度、情感有热度,才能引起共鸣,达到预期效果。但又不能局限于做受处分人员的工作,还要有效融入日常监督、融入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中,才能最大程度彰显温度和力量。”
今年来,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始终坚持把回访教育作为案件处置“后半篇文章”的重要内容,着力创新工作模式,用心用情做实做细回访工作,推动回访教育精细化、深度化、实效化。
“三并举”深化回访教育内涵
全覆盖与抓重点并举。按照分类施策、因人因事精准回访的思路,明确走访教育对象。对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按照“一人一档一策”要求,组成由组领导带队、办案人员参与的回访小组,进行全覆盖逐一回访教育。对受到批评教育、诫勉、提醒的人员,区分错误性质和情节、个人认识和表现,视情进行重点回访。
“背靠背”与“面对面”并举。通过与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相关领导、所在党组织,以及有关同事及周围其他党员干部群众进行“背对背”个别走访,详细了解受处分人员的思想状况、工作状态,掌握其改正错误、廉洁自律、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和评价。在此基础上,与受处分人员进行“面对面”交谈,听取其思想、工作、生活和认错改错的情况,了解其对组织处分的反馈意见,询问其在工作生活中的困难,综合评判处分处理的效果。
真严管与真厚爱并举。在充分了解受处分人员思想、工作和改正错误情况基础上,对受处分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引导和关心关爱。一方面,通过思想教育、政策讲解等方式,肯定其成绩和进步,指出不足和改进方向,使其进一步提高法纪意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真正从思想上转化、行动上改正。另一方面,通过思想交流、沟通感情、听取意见等方式,让其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引导其汲取教训,彻底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再出发。
“三结合”拓展回访教育外延
回访教育与执纪监督相结合。坚持把处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作为回访教育的“规定动作”,在回访过程中,采取“对账式”检查方式,核查处分决定生效后被处分人员职务、级别、工资变更手续及处分决定入卷归档情况,核查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履行教育管理监督职责情况,及时纠正执行不到位、不及时问题,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回访教育与以案说纪相结合。把握好个体疏导帮教与群体警示教育的关系,注重在回访过程中,通过与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领导、所在党组织党员干部座谈交流,开展“面对面”案件通报及警示教育或专题培训,再次剖析受处分人员违纪违法原因及不良影响,督促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明纪律、敲警钟,放大警示教育效果。
把回访教育与整改监督相结合。回访教育过程中,注重跟进受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落实相关纪检监察建议情况,对照建议内容、整改要求、整改时限,了解掌握整改工作进度、工作成效,及时指出存在问题,督促被建议党组织(单位)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监管漏洞。
今年以来,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已完成对7名受到党纪处分、党纪政务双处分或问责的党员干部全覆盖回访教育,对3名受到批评教育、谈话提醒的人员进行了回访,在6家综合监督单位开展了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或专题培训,取得了良好成效。
下一步,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将继续做好“精准回访”工作,不断创新方式,充分发挥回访教育的再教育、再关怀、再警示、再监督作用,最大限度巩固和拓展监督执纪问责的综合效果。(李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