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扎实推动驻在部门主体责任往深里走 往实里做

发布时间:2020-11-17 18:05:04   来源: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

“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对委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出的4个方面问题和2个方面建议,我代表委党委表态:‘全部接受,认真研究落实’,我和其他委党委班子承诺,坚决承担起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的政治责任,主动接受、正确对待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近期,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与省国资委党委召开定期会商会,省国资委党委书记在听取纪检监察组工作情况通报后作了上述表态发言。

这是今年3月份纪检监察组与省国资委党委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协同推进机制以来召开的第三次定期会商会议。

为推动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往深里走、往实里做,纪检监察组统筹运用与驻在单位建立的定期会商机制、重要情况通报机制、线索联合排查机制以及联合监督执纪机制等“四项机制”,积极推动国资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协同贯通,形成监督合力,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

为切实使“四项机制”有效运转、发挥作用。今年以来,纪检监察组结合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结果,先后向驻在部门传达省纪委监委有关会议、通报精神7次,通报工作情况5次,通报违纪违法案件3次,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5份、工作提示函7份,提出工作建议12条,纪检监察组组长与驻在部门班子成员经常性沟通工作、交换意见,督促指导驻在部门党组织落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形成了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同频共振、同题共答、同向发力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