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是必须打赢的‘硬仗’、必须拿下的‘山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解决好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能不能’‘敢不敢’‘会不会’的问题,切实把脱贫攻坚派驻监督职责担在肩上、落到实处。”近日,某纪检干部这样说道。
作为省纪委派驻机构的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按照各级关于脱贫攻坚部署要求,找准在推动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的职责定位,把专项纪律检查作为保障决战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的重要抓手,聚焦作风纪律,坚持“守心”“守责”“守线”,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综合监督单位扶贫领域派驻监督职责落细落实,为如期实现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要守心。心态决定状态。心态不改状态不来,状态不来事业难成。因此,作为省纪委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守住自己的心,克服夜郎自大、一切照旧、自甘落后、随意应付、眼睛向上、急于求成、热衷事务关系、无所顾忌、麻木不仁等十种心态,做到严于修身,严于用权,严于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要不忘初心、不违本心、不负真心。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职责定位、把握工作重心,继续以专项纪律监督为抓手,深化、规范、提升脱贫攻坚监督工作,以精准监督为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省纪委制定印发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是我们抓好落实的遵循,前段时间我们按照“五项机制”要求做了大量工作,收到了一定实效。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陆俊华围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作了进一步阐述,一定要严格按照陆俊华书记的阐述要求,加强与信访、督查、金融、移民部门的沟通协调和联动,完善涉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分析排查常态化机制,紧紧围绕“五项工作机制”抓好落实,真正做到把问题线索找出来、统起来,把纪律规定立起来,把震慑作用发挥出来。
要守责。坚持“聚焦的再聚焦、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监督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纪检监察干部要知道自己的责任,明白自己肩上的担子,时刻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行动上,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要履行好本职工作的责任,又必须抓好综合监督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做到知责、当责、尽责;要当起自己岗位职责的责任,尤其是党委主要负责人要落实管党治党的责任,决不能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坚持一案双查,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围绕“五项要求”抓落实,坚持精准方略,紧盯综合监督单位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责任落实、工作到位情况和脱贫攻坚“六个精准”要求,开展随机抽查、专项检查、全面督查,确保综合监督单位扶贫领域16个点、135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如期脱贫,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要守线。脱贫攻坚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需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强化作风建设,确保脱贫攻坚的各项工作安排部署落到实处。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夺取脱贫攻坚全胜,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不能缺席。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能欺上瞒下,更不能对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决定和部署采取推诿拖延等方式进行对抗,真正做到守住纪律红线;做事先做人,道德底线是做人最基本的底线,纪检干部要率先守住道德底线,学会把人做好,把事做好;有些规章制度不是法律,也不是道德要求,但它是党章的规定,是标准性的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把党章党规党纪的准线守住。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要精准发力,重点围绕“两明确、三到位、四不准”对标发力。作为派驻纪检组和纪检干部,要切实发挥好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学做“啄木鸟”,当好“护林员”,围绕责任担当抓落实,及时督促综合监督单位认真开展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不断深化拓展线索收集排查移交工作;迅速深入到综合监督单位定点扶贫挂钩联系点上,“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以钉钉子精神,撸起袖子加油干,以更有力、有效的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魏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