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紧盯主体责任落实 保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发布时间:2020-06-18 17:04:14   来源: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

今年以来,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疫情阻击战、打赢脱贫攻坚战“两手抓”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强化政治监督,紧盯主体责任,推动省财政厅深入组织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自查自纠,着力脱贫攻坚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保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自查自纠重点围绕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量是否足额及时到位,省级专项扶贫资金安排是否达到不低于中央下达专项扶贫资金30%的要求;扶贫项目资金安排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和程序,是否及时公开;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是否按计划进度落实;资金使用是否安全;发现问题是否及时处置整改;项目资金在分配、监管和整改各环节是否责任落实、精准等方面开展。

经自查,省财政厅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履行财政职责,保障扶贫资金投入,规范资金分配。截至2020年5月31日,争取中央下达我省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量达154.08亿元,我省2020年年初预算安排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5亿元,占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48.68%,超过中央安排我省专项扶贫资金30%的目标;资金分配方面,按照《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按因素法分配,将贫困因素作为资金分配的主要因素,把资金使用与建档立卡结果相衔接,与脱贫成效相挂钩,切实惠及贫困人口,并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资金下达方面,按照“切块下达”的要求,将资金使用权下放到县级,由各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项目。截至5月31日,筹措下达27个深度贫困县涉农整合资金167.04亿元,占88个贫困县涉农整合资金总量的51.66%。在充分考虑贫困程度和贫困人口占比的基础上,给予迪庆、怒江、昭通等深度贫困地区大力的倾斜支持。通过自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项目复工复产、贫困户劳动力就业难、农畜产品滞销卖难等问题显现,脱贫攻坚项目实施进度缓慢;资金支出进度依然偏慢,部分贫困县塌序时进度严重,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不细不实,行业部门规划与脱贫攻坚规划衔接不紧密,项目实施缓慢,资金无法支付。

下一步,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将进一步突出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中发挥监督保障作用,立足“监督的再监督”,着眼问题导向,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一是强化整改责任落实监督,紧盯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调研反馈意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等整改落实;二是强化重点监督,紧盯扶贫政策和措施精准到户落实情况,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使用及后续扶持情况、中央特殊转移支付直达基层直达民生工作情况、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长效机制建立情况、“四不摘”政策落实情况;三是强化履职尽责监督,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加强对财政、地方金融监管脱贫工作绩效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