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广电局: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0-06-18 08:03:29   来源:省委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收到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印发的《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省广电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学习,切实抓好贯彻执行。

提高认识,深读细研。结合“学条例、在线测、见实效”相关工作要求,局党组在第19次局党组(扩大)会议上认真组织开展《办法》学习,原原本本、逐条逐句学习《办法》。基层党组织利用党员大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深入解读,切实准确领会《办法》精神实质。

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结合省广电局3月制定的《云南省广播电视局直属机关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局党组的全面监督、机关党委的职能监督、机关纪委的专责监督、党支部的日常监督、党员的民主监督五个层级监督职能职责,切实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作为政治责任,履职尽责,推进监督责任制度化、程序化、具体化。

搞好宣传,营造氛围。结合前期省广电局2起不实举报澄清工作,进一步加强教育引导、法规宣传、政策解读,积极营造勇于担当、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树立“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坚定态度和“担当者有为有位、诬告者必受惩罚”的鲜明导向,让敢于担当、破釜前行、依规依纪的干部得到应得的肯定,让别有用心的人无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