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直机关工委:以制度完善 加强对中央驻滇单位党建工作的督促指导

发布时间:2020-06-12 14:17:22   来源:省委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新形势下中央驻滇单位党的建设,近日,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对中央驻滇单位党建工作督促指导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从严治党引领推动中央驻滇单位事业发展,更好地服务全省工作大局。

《办法》确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对中央驻滇单位党建工作的督促指导,推动形成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和条块结合、纵横联动的党建工作格局,引导中央驻滇单位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以党建引领发展、促进发展、保证发展,推动各项工作走在前作表率,为实现新时代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为指导思想,涵盖督导对象,督导重点内容,督导方式方法,强化结果运用等内容。

《办法》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央企业党委(党组)对直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领导和指导责任的通知》(组通字〔2018〕26号)精神,中央驻滇企业党建工作,以上级主管企业党委(党组)领导、指导为主,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协助。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具体承担中央驻滇企业党员发展、党内统计、党费管理、党内表彰,以及参加全国和地方党代会代表推选等情况,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与社区党组织共驻共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等情况的组织部署、督促检查。中央驻滇企业党员领导人员民主生活会、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等工作,由上级主管企业党委(党组)会同省委省直机关工委进行指导和督促。《办法》从政治建设情况、思想建设情况、组织建设情况、作风建设情况、纪律建设情况、制度建设情况等六个方面内容规定了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对党组织关系隶属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管理的中央驻滇单位(含省外在滇单位)、中央驻滇企业在党建工作中的督导重点。

《办法》规定,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将成立以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为组长的中央驻滇单位党建工作督导组,由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综合运用会议、调研、信息交流、实地督查等形式,了解掌握中央驻滇单位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常态化制度化检查指导机制。其中,每年至少开展1次深入基层党组织的实地检查;每年分别派员列席中央驻滇单位党组(党委)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不少于1次;每年开展党组(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其中参加会议述职的中央驻滇单位不少于会议述职单位总数的20%。中央驻滇企业(党组)党委围绕党员发展、党内统计、党费管理、党内表彰,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与社区党组织共驻共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等情况提交书面述职报告。省委省直机关工委根据党建述职、日常督导、党建纪实等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书面反馈,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每年通报1次中央驻滇单位中心组学习等重点工作情况。(杨艳  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