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纪委省监委出台了《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试行)》,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及时召开组务会进行传达学习。
在传达学习过程中,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表示,“诬告陷害行为不仅破坏政治生态、扰乱举报秩序、浪费纪检监察资源,还挫伤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因此,要坚决用好《办法》,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另外,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不单单是纪检监察干部的事,驻在机关全体干部也应当进行学习,我们要创新学习模式,加大宣传力度,让每个人都做到依规依纪依法办事,才能真正营造风清气正、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
会议结束后,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对《办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形成“纪法小课堂”。
纪法小课堂通过企业微信一对一发送给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并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微信公众号、外网等进行推送,为广大党员干部提供了学习交流窗口。
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一名干部感慨地说“纪法小课堂让我了解了《办法》的重点内容,感受到纪检监察机关政治担当,认识到诬告陷害行为的严重性。希望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的纪法水平。”
说罢,他又再次点开了“纪法小课堂”。(张东丽 樊兴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