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嵩明监狱: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严把廉政鉴定关

发布时间:2020-06-05 08:10:14   来源: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

“根据工作需要,现就拟提拔使用的李某某廉洁自律、遵规守纪等方面的情况征求你委意见,请予复函。”这是云南省嵩明监狱纪委收到政治处发来的一份关于李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征求意见函》。随即,省嵩明监狱纪委及时开展工作,查阅干部廉政档案,经过认真核查、反复确认并报纪委主要领导签批同意后,一份关于该干部“没有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问责情况,目前没有正在办理的问题线索、没有收到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的廉政鉴定被送往政治处。

近年来,嵩明监狱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注重源头防范,严把廉政鉴定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评先评优”。通过加强全程监督、重视信访举报、坚持层层把关,多措并举做好廉政鉴定工作。

加强全程监督。对干部任免、评先评优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不断提高工作过程的透明度,降低廉政风险,提升廉政鉴定的准确性。对廉政鉴定对象所在部门,采取查看个人档案材料、个别征求意见、同考察对象交谈等方式,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掌握的情况,为干部廉政情况精准“画像”,全面了解和掌握考察对象。

重视信访举报。对被鉴定对象遵守政治纪律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情况、廉洁自律情况、信访举报及查处情况进行鉴定。在党纪、政务处分执行期内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坚决杜绝“带病提拔”“带病评先评优”。

坚持层层把关。在干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等工作中,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敢于有“病”说“病”,不回避、敢碰硬,坚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评先评优”。在对提拔任用、评先评优全程监督和多方面获取信访举报信息的基础上,由专人负责梳理汇总后形成廉政初步意见,报纪委领导决策同意后出具最终廉政鉴定。

监狱纪委书记表示:“开展廉政鉴定工作,相当于为被征求意见的个人开展一次‘廉政体检’,我们必须严格遵守程序,敢于直面‘病症’,实事求是地出具‘体检报告’”。去年以来,监狱纪委已对干部职务职级晋升、职务套改、评优评先等人员出具廉政意见948人次,对其中1名试用期满转正的副科级干部因其在试用期内存在违纪行为出具了否定意见。(王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