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七直管部原副经理何某南涉嫌挪用公款一案在景洪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为用好身边反面典型“活教材”,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一线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定力,云南建投纪委将警示教育移到职务犯罪案件的庭审现场,组织十五户二级单位的22名直管部主要负责人旁听庭审,通过身边人的现身说法,把庭审现场变成“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 纪法衔接的教育平台。
何某南作为一名直管部主要负责人,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以身试法,通过现金支票套取人民币100万元,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在庭审现场,公诉人一一列举了何某南的违法事实,通过法庭质证和交叉询问,何某南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认罪、悔罪。整个庭审过程庄严肃穆、秩序井然,在场旁听的干部职工“零距离”观看了庭审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庭审过程,切身感受法律的威严和违法犯罪付出的代价,深受触动,使此次警示教育显得更具震撼力,进一步强化了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了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了不想腐的自觉。
参加庭审旁听的一名项目负责人说:“今天是我第一次在庭审现场接受警示教育,我和被告人同岗同职,所以对我的触动很大,思想上受到了深刻的警醒,汲取了教训,从他身上感受到了权力运行不当造成的恶果。我们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应该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自觉接受监督。建立健全完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一线干部职工的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促进项目工程实施资金使用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公司项目部查缺补漏认真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各个岗位管理人员通过分析排查廉洁风险点、制定切实管用的防控措施等方式方法,不断增强自律意识,严守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
近年来,云南建投纪委主动作为,紧紧围绕项目建设“四保一控一树”的目标要求,将执纪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基层一线,针对在建项目进度、节点目标、经济效益、风险控制和廉政建设,结合工程项目特点,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在大力推进工程项目廉洁高效建设的同时,严格督促基层干部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下一步,云南建投纪委将以此类案例为教育集团干部职工的“镜子”。不断创新廉洁教育的内容和形式,用身边的人和事来教育警示,到庭审现场感受法律的权威尊严。根据违法犯罪人员工作单位、岗位特征、案发领域等特点,组织集团职能部门、相关二级单位、相应岗位领导干部参加教育。通过用身边案警醒身边人,达到“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扎实写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鲁子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