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禁而不止

发布时间:2020-05-27 08:13:28   来源:云南广播电视台纪委

几乎每过一段时间就看到各地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被通报,去年十届省委第八轮巡视反馈后,13家省属国有企业党组织自我揭短亮丑,连续发布了14批次214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今年“五一”期间,省纪委监委3次曝光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近日,又公开曝光了十届省委第十轮巡视期间发现的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等单位涉嫌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私设“小金库”、违规报销有关费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众所周知,自2012年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以来,一批批“苍蝇”栽在拍下,也打击了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按理说,时隔八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应该越来越少,可为什么还是屡禁不止呢?

首先,理想信念不坚定是根本原因。在西方享乐主义、拜金主义不良风气的冲击下,在诸多诱惑面前,少数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党的观念淡漠,淡忘了党员这个第一身份和为党工作这个第一责任。其次,权力意识作祟。一些领导干部长期扭转不了占公家便宜的思想,总觉得自己作为领导干部,做任何事情都必须有特权、有面子。再次,监督惩治不到位导致侥幸心理蔓延。有的领导干部依旧存在着侥幸心理,心想只要民不举官不究,就不会出现问题。

要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减少或者避免类似案件发生,还需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从教育、监督、惩处等方面着手,转变思想观念,织密监督网络,形成高压态势,让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加强教育。紧紧抓住思想这个源头,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通过正反典型案例、现场参观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加强监督。必须织牢监督这张网,充分发挥群众、社会、网络、监督部门等各方面的作用,既要监督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内”,又要监督“八小时以外”,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消除。

加大惩处。对一些屡教不改,胆敢逾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党员干部,必须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让党员干部自觉依照党章、党纪从严从实要求自己,少一些侥幸,多一些敬畏,使“不敢、不能、不想”形成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