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聚集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目标 着力提振党员干部创先争优精气神

发布时间:2020-05-27 10:43:10   来源: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

“在我们党支部去年度被省纪委监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础上,希望大家珍惜集体荣誉,再接再厉,持续抓好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进一步壮大‘生力军’,只有全组党员干部精气神提振起来、先锋模范作用彰显出来,支部凝聚力战斗力才会强起来,实现争创今年度省直机关‘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目标才会越来越近。”近日,按照省纪委监委机关党委《关于按照志礼书记批示抓好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专题学习贯彻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冯志礼在《关于秘书处党支部被命名为省直机关“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的情况报告》上作出的批示精神和省纪委监委机关今年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本组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

“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纪检监察干部是政治干部,我们一定要把支部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支部高质量发展融汇到派驻监督的各项具体工作中。”会议强调,本组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要深学细照笃行冯志礼书记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省纪委监委机关今年党建工作会议精神,以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为抓手,聚焦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党员干部队伍,锤炼党员实干作风、求实作风、争先作风,努力让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安心工作、静心工作、舒心工作。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规范完善党支部全面建设,推动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正规化水平全面提升。

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明确具体要求,要深入学习领会。全体党员要严格按照冯志礼书记批示要求,对照“五个基本”创建标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交出合格答卷;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分析研究省纪委监委机关今年党建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结合实际思考,及时梳理任务清单,认真抓好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要层层夯实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健全完善省直机关党建责任落实体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支委“一岗双责”,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细化党建工作年度责任清单,对照清单抓落实、抓考核、抓问责;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固强不弱,认真研究解决支部建设中存在的短板和弱项,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抓实党员教育管理,抓在日常、严在点滴,从源头上避免堤溃蚁穴,小管涌造成大塌方情况的发生,坚决清除污染底泥,在风清气正的机关政治生态建设中发挥好作用;要打造争先氛围。要站在建设政治机关、打造纪律部队的高度,把抓好党建工作同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寻标对标达标创标”及省纪委监委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三个一”系列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按照“五个基本”创建标准,科学寻标学经验、精准对标找差距、加速达标赶先进、奋力创标树品牌,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着力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争做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在支部建设中走在前、作表率、当先锋,着力打造派驻监督的示范和样本,争创“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

“冯志礼书记的批示对机关党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为下一步省纪委监委机关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指明方向、提出要求。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冯志礼书记批示要求,对照‘五个基本’创建标准,争先创优,把支部建设好,在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中充分发挥好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支部建设中走在前、作表率,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为修复净化云南政治生态做出积极的贡献。”全组党员干部在讨论交流发言时纷纷表示。(魏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