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人社厅纪检监察组:紧扣节点 确保疫情表彰奖励和津补贴发放工作扎实开展到位

发布时间:2020-05-23 08:25:20   来源:驻省人社厅纪检监察组

“近日,按照省纪委监委部署要求,请人社厅党组安排相关处室结合本部门本单位职能职责,对照疫情表彰奖励和津补贴发放工作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执行中央有关政策,向抗疫斗争前沿和基层一线倾斜,真正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我组将对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随机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将严肃追责问责……”这是驻省人社厅纪检监察组自疫情发生以来,注重科学监督、精准监督、创新监督的一个缩影。

当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各地多措并举激励担当作为,驻省人社厅纪检监察组按照省纪委监委部署要求,根据疫情期间形势任务的需要,在“早”字上做文章,在“细”字上下功夫,围绕人社系统当前重点任务,调整工作方式,确定监督重点,充分发挥监督执纪职能作用,早提醒,严要求,及时发放《工作提醒函》,逐项列出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涉及人社领域的关键环节、纪律要求,全力监督省人社厅党组抓好疫情期间表彰奖励和津贴补贴发放工作,前移监督关口,拓宽监督范围,推动派驻监督工作精细化落实,切实发挥派驻监督事前预防提醒作用。

《工作提醒函》要求省人社厅分别对抗疫火线提拔中违反程序、突击提拔、“带病提拔”;表彰中搞跟风表彰、应景表彰、“大锅饭式”表彰;补贴发放中按行政级别确定补贴标准以及“搭车”发放补贴等3类问题进行自查,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扎实做好疫情表彰奖励和津补贴发放工作。坚决纠治不作为不担当、只表态不落实、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确保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各项政策落实落细。

截至目前,在表彰工作方面,省人社厅制定了及时性表彰工作方案,适时就表彰奖励工作进行政策指导跟踪关注,主动与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对接协调,协助完成省疫情防控工作中涉及表彰奖励的相关工作,并着手筹备全省总结性表彰工作。在奖励工作方面,进一步推进疫情期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及时奖励工作,确保第一时间传达部署中央政策。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以疫情防控为中心,加强政策指导,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特别是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贡献突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及时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有关程序和权限进行奖励,坚决杜绝违规奖励问题。同时执行工作推进周报制度,要求各地各部门每周报送疫情期间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时奖励和岗位聘用工作,确保政策及时跟踪问效。在补贴发放工作方面,做好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发放,在各级人社、财政、卫健部门审核基础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把关,与省财政厅和省卫健委共同对省属14家医疗卫生机构报送的临时性工作补助情况进行了集中审核,持续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分配的督促和指导,防止出现单纯按行政级别发放因疫情防治核增的绩效工资以及“搭车”享受工资待遇的情况发生。为保证调标和临时扩大执行范围的防疫津贴政策能够既准确又及时地兑现落实到位,对享受津贴的人员范围和档次标准进行严格审批,防止出现按行政级别发放津贴以及“搭车”享受津贴待遇的情况发生。

省人社厅工资福利处的干部表示将以此次工作提醒为契机,进一步清醒头脑,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意识去思考谋划工作部署开展工作,严格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的文件政策规定要求切实做好涉及省人社厅的表彰奖励和津贴补贴发放工作,切实把抗疫工作者自身权益维护好,切实把人民群众关注的好事办好,切实达到表彰先进、树立榜样,鼓舞士气、凝聚力量、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和引领激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