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省纪委监委监督检查五室、审查调查十室和驻省扶贫办纪检监察组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实行“2+1+1”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办法(试行)》,充分推行责任“捆绑”,发挥各自优势,在业务对接、协调指导、开展调查、力量配置上突出“上下游、左右岸”联动配合,对“2+1+1”联动工作办法加强实践探索,实现了“1+1>2”的良好效果,使纪检监察组线索处置、党纪立案、收缴违纪款取得突破性进展。
在工作过程中,纪检监察组克服单派驻、线索来源少的实际情况,积极争取联系的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加强业务指导,加强请示汇报,实现工作、责任“捆绑”。
在线索处置过程中,监督检查五室在对扶贫领域方面的案件线索调查过程中,抽调了驻省扶贫办纪检监察组人员参与扶贫领域案件的查办,纪检监察组人员充分利用熟悉扶贫业务的优势,配合第五监督检查室成功查清了案件事实,并且带出了过去发生的多名处级扶贫干部违纪问题线索,今年4月,第五监督检查室按规定将线索移交驻省扶贫办纪检监察组,让纪检监察组在线索处置上实现两位数的突破,收缴违纪款实现2020年零的突破。
在党纪立案过程中,纪检监察组坚持经常向省纪委监委分管、联系领导及联系的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主要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请求协调解决难题,认真落实指示要求,统筹把控调查方向、重点和进度,整合资源力量。5月13日,在案件初核转立案的关键环节,为防止串供,监督检查五室、审查调查十室抽调精兵强将和纪检监察组人员组成3个谈话组,同时谈话,同步进行。经过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当事人打消了顾虑,放下了包袱,承认了违纪事实,使案件取得突破性进展,初核转立案。
在蹲点调研中,纪检组积极主动请战,积极参与监督检查五室处理东西部协作问题线索。今年4月,纪检组与监督检查五室共同来到怒江,深入到福贡县等地,查清查实资金滞留等问题线索,同时对东西部协作中项目资金使用存在问题及下步整改意见作了全面深入有效的调研。
下一步,驻省扶贫办纪检监察组将在分管、联系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联系的监督检查室和审查调查室的有力指导下,认真总结“2+1+1”联动机制的成功做法和经验,深入分析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强在日常监督、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检查、办理重点问责事项、推进巡视及整改工作等方面的联动,进一步丰富和完善相关内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不断探索创新简便、易行、管用的制度,为推进新时代云南纪检监察工作提速、提质、提效作出积极贡献。(黄柏香 王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