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省检察院检务督察部再次集中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并对《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条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实施办法(试行)》等党内法规和制度规定进行学习。
参会干部再次对《规则》《规定》重要内容逐条领学,相关干部结合办案实际,就问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等内容畅谈学习体会;检务督察部干部详细解读新印发的《检务督察条例》及“三个规定”相关实施办法,与会人员均发言谈认识、讲体会、促落实。
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学习活动中强调,《规则》《规定》是党中央在新时代给纪检监察机关立制度、定规矩,体现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纪检监察干部要通过学习,提高政治意识,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要建设高素质纪检监察队伍,不断监督执纪能力水平。“三个规定”是制约和监督检察权力运行的重要内容,是今后对检察权力监督工作的重要抓手,一定要以学促工,狠抓“三个规定”保障执行,不断促进完善“三个规定”,要将“三个规定”落实到每一个具体案件和每一个检察官中去,要切实做到以制度来规范检察权力,用制度来管理监督检察权运行。下一步,要使学习成为常态,最终要把学习效果落实工作中,要建立健全学习制度,长期坚持集体学与自学相结合,以学习不断细化工作措施,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提高派驻纪检监察组、检务督察部的监督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