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交投集团纪委:以案为鉴 开展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

发布时间:2020-04-30 11:13:32   来源: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

“这次的‘片中人’和过去常看到的不一样,他们曾是我们的领导,是业务上的标杆,是执纪执法的模范,从他们身上体现了纪检监察干部的三大危险,狂妄自大的危险、精神懈怠的危险、执纪软弱的危险……”

4月28日,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刘成志主持召开了2020年第5次纪委委员扩大会议暨纪检监察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给与会人员敲响了警钟。

近年来,云南交投集团纪委严把纪检监察干部“入口关”,抓实抓细选人用人,把最优秀的人放在纪检监察岗位上;严把“教育关”,突出思想政治教育,强化“以案代训”;严把“监督关”,严肃办案纪律,严禁打探、过问、说情、干预;严把“制度关”,制定《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八条禁令”》,给干部带上“紧箍咒”。

以案为鉴,做“铁打的人”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以案为鉴,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自觉接受监督,始终保持‘执纪铁军’的浩然正气。”观看警示教育片后,集团公司纪委一名年轻纪检工作人员深有感触地说道。

此次警示教育大会上播放的警示教育片,选自省纪委监委网站《清除“害群之马”》中和正兴、刀勇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过认真汲取知纪违纪、执纪破纪的教训,警示纪检监察干部“做‘打铁人’必须是‘铁打的人’”。

刀勇、和正兴等“混”进纪检监察队伍中,不知敬畏、以案谋私、滥用职权,甘于成为“猎物”。把组织赋予的权力当做谋取私利、满足私欲的“工具”,把纪检监察机关当做贪腐的“挡箭牌”、享乐的“护身符”、廉洁的“保险箱”,把纪检监察干部身份当做交友的“名片”,任性妄为,最终被严肃处理。

“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纪检监察干部是捍卫党章党规的纪律部队,肩负着‘两个维护’的特殊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打铁必须自身硬,只有自身过硬,才能打出坚硬的‘铁’,才能抓好监督执纪问责。”一位在警示教育大会上交流发言的三级单位纪委书记侃侃而谈。

以案为鉴,认真对照检视

“通报的典型,让人很震惊,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对职责使命保持清醒认识,认真对照检视,行使权力要慎之又慎,自我约束要严之又严,要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在学习赵开江、姜国文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后,三级单位一位纪委书记感叹道。

典型案件的通报是一面“镜子”,要求集团公司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带头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岗位摆进去,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引以为戒,认真对照检视。

赵开江、姜国文是纪检监察系统中典型的“两面人”,一面是人、一面是“鬼”,忘记初心使命,狂妄自大,以为进了纪检监察系统就是打了天然“免疫针”,具有天然“免疫力”,“铁帽子”动不得;以为“只有我去办别人,没有人办得了我”,严重败坏了纪检监察队伍形象,最终成了警示教育纪检监察干部的“身边人”“身边事”,令人唏嘘不已。

“我们要深刻汲取惨痛教训,要以案为戒、警钟长鸣,紧绷纪律之弦、筑牢信仰之基,增强执纪人的正义感和是非观,坚持原则不动摇、秉公执纪不偏私、一身正气不变质。”集团公司一位纪委委员交流时谈道。

多措并举,推动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常态化

让警示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能一蹴而就,更不能毕其功于一役。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经常“拧螺丝”“上发条”“敲警钟”,组织开展廉政讲坛、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开展“五个一”警示教育活动,推动纪检监察干部警示教育常态化。

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勇于刀刃向内,强化自我革命精神,对执纪违纪者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保持清理门户高压态势;要认真对照反面典型案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谨防监督检查“走马观花”“蜻蜓点水”,严防搞形式、搞特殊、耍特权,要履职尽责、务求实效。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时刻以反面典型案例为镜鉴,永葆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本色,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敢于监督“自己人”,坚决防止“灯下黑”;要认真对照“打铁人”的勇气、硬气,铭记“八条禁令”,深刻检视存在的问题,要在政治、业务、作风上全面过硬,练就“铁骨铮铮”和“硬功夫”,善于监督、敢于执纪、勇于问责。

“这次的警示教育大会很有必要,听到一句句发人深省、扣人心弦的忏悔,给我们内心很强烈的震感,也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回去后我们要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本领,围绕集团公司发展大局,做好政治监督保障工作。”与会人员纷纷表示。(王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