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明晰岗位职责 勇挑监督重担

发布时间:2020-04-23 10:23:12   来源: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成果落地见效,把抓落实、见成效作为检验忠诚干净担当的具体体现,日前,驻省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在认真组织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的同时,紧紧围绕省纪委监委重点工作部署,聚焦派驻职能定位,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本着“依法依纪依规、务实管用高效”原则,制定完善了《驻省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人员岗位职责》(以下简称《岗位职责》),旨在落实“请组织把工作交给我,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工作我放心”,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岗位职责》明确了“工作原则”。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坚持执纪执法同向发力、精准发力,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全面履行派驻职能,构建职责明晰、团结协作、顺畅高效、务实管用工作机制。

明确“目标任务”。派驻监督的本质是政治监督,必须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派驻机构的首要政治任务;必须充分体现“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特点,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把聚焦检察权力运行监督作为工作重点;必须把监督驻在部门党组班子和“关键少数”作为工作关键。对贯彻党章、党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等监督职能,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好日常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在审查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中,推动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明确“工作要求”。一要对党忠诚,绝对纯洁。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做到对党“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始终坚守党性原则,守住做人为官底线,在“正风肃纪、塑形铸魂、打造铁军”中,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立起共产党人的标杆和形象;二要勇于担当,求真务实。必须强化政治担当,按照“把工作交给自己、把自己交给组织”的要求,做到“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工作请放心”,忠于职守,不辱使命;三要团结协作,步调一致。必须牢固树立“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战斗力”的精诚协作理念,坚持“分工不分家、分工不分心”,做到“彼此信任、真诚理解、相互支持”,目标明确、行动一致、落实高效。

明确“岗位职责”。坚持“人人身上有指标、个个肩上有担子”,定人定岗定职责,从组长、支部书记、副组长、每个支委、每个干部都明确主责主抓工作,责任到人,职责明晰,对在职在编的3名组领导、4名干部,以及从省检察院检务督察部抽调协助工作的2名干部逐一明晰职责共48条,让每个干部明白“我是谁、我该干什么、我应该怎么干、我干得怎么样”,确保履职无“空白”,任务有目标,工作有重点。

制定完善《岗位职责》,是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抓制度、抓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对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压实监督执纪责任、履行好派驻监督职能,确保工作机制顺畅、务实高效,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