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全厅党建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大对各级党组织的指导督促,落实机关党建人、财、物等基本要素保障。厅党组每季度召开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党组印发《中共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计划》(以下简称《任务计划》),明确了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构建良好政治生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加强群团工作、强化责任落实等7个方面26项内容,为各级党组织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工作环境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了重要保障。
《任务计划》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2020年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和省政府办公厅党组2020年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要求,紧密结合省政府办公厅系统工作实际,制定的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计划,年度任务计划包含“工作任务”“牵头领导”“责任人”“完成时限”等基本要素,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策部署、推动省政府办公厅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任务计划》充分吸纳汇总了厅党组成员和厅属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以及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地方志办、省政府各驻外办事处党组织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计划(包含“工作任务”“牵头领导”“责任人”“完成时限”等基本要素)、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夯实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逐级压实到每级党组织、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
《任务计划》进一步强化了责任落实具体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厅党建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大对各级党组织的指导督促,落实机关党建人、财、物等基本要素保障。厅党组每季度召开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每年向省委和省政府党组,以及省直机关工委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厅党组抓机关党建情况每年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接受党员干部职工评议。二要压实主体责任。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厅党组、机关党委、基层党组织及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坚持厅党组班子带头示范、以上率下、以机关带系统,增强党建工作合力。厅党组书记带头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进行专题研究和具体安排,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经常与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就党风廉政、问题线索、队伍建设等交换意见;落实厅党组书记带头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要求。坚持定期向厅党组成员发送落实党建任务提醒函,强化厅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抓好分管处室、单位党建工作。每半年听取一次厅党组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报告。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严肃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从严抓好年度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坚决抓好检查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三要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深化“2+1+1”联动机制,加强与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和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的联系沟通,完善运行机制,建立会商机制、沟通机制和重大典型案件联合查处机制。全面落实厅党组《关于主动接受驻厅纪检监察组监督的意见》,积极支持驻厅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自觉接受驻厅纪检监察组监督。加强对机关纪委工作的领导,支持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提升机关纪检工作质量。加强机关纪检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纪检委员和纪检干部,制定《关于进一步发挥机关党支部纪检委员作用的意见》,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切实把监督责任落实到每个党组织,确保对全体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实现全覆盖。
“《任务计划》进一步细化了全厅系统责任清单,‘工作任务’‘牵头领导’‘责任人’‘完成时限’更加明晰,为各级党组织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提供了重要保障,为我们落实年度工作任务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纷纷表示。(魏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