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以来,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派驻机构是政治机构、派驻监督是政治监督的职能定位,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持续强化纪律检查和监察建议运用,着力突出政治监督。2019年以来,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先后向驻在单位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3份,及时对发现的6个问题提出8条整改建议;结合省纪委监委向省民政厅、省残联发出的2份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有关整改建议,强化对驻在单位以案促改、以改促建、以查促管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以监督为核心、以问题线索处置和查办为重点,结合“蹲点式”“体验式”监督等日常监督工作,及时发现驻在单位“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评审管理工作存在廉政风险、个别直属单位开展主题教育不严肃、机关干部教育管理制度落实不严格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及时研究分析,分别向省民政厅党组、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明确指出存在问题,提出从严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制度建设、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强化干部教育管理等针对性意见建议8条,限期整改、限期回复,并结合日常监督工作持续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省民政厅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主要负责人主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派驻纪检监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纪检监察建议全部得到有效整改落实,充分发挥了派驻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2019年9月,省监委根据《云南纪检监察信息专报》第158期反映出全省一些基层干部在孤儿救助方面存在问题,向省民政厅发出监察建议书;12月,省纪委根据问题线索处置中发现的问题,向省残联党组发出深化主体责任落实、强化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的纪律检查建议书。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及时跟进督查督办,参与综合监督单位落实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的党组会和专题会4次,提出制度性、预防性的建议和措施15条;通过会议监督、约谈提醒、现场检查等方式,对综合监督单位落实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及时掌握整改落实工作进展,确保整改工作见行见效。省民政厅和省残联认真开展了整改,按时向省纪委监委反馈了整改落实情况,其中省民政厅组织开展了全省孤儿等特困儿童保障工作专项治理,建立完善孤儿等特困儿童档案20420份、举办州市县民政系统儿童救助业务培训2期400人次,2019年全省儿童生活费发放全部落实到位;省残联于2020年3月完成对云南恒业投资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的全面评估,配合省国资委开展经营性国有资产划转移交工作正按计划推进。
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在督促落实纪检监察建议、监察建议过程中,注重督促综合监督单位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中不断推进制度建设,持续强化顶层设计。省民政厅针对落实纪检监察建议、监察建议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一系列配套制度规定,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云南项目实施办法》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对全省孤儿等特困儿童保障、社会组织参与中央财政社会服务项目等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通过充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这一有力监督方式,不断健全综合监督单位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的同步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