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出台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为全面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为我们派驻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时指出。近日,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采取会议安排部署,微信工作群转发原文、图解、解读等内容,印制学习手册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切实增强把“两个维护”作为重大政治责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发挥派驻监督“尖兵”作用,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扭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要求全组纪检监察干部在深学细照笃行上下功夫、使长劲、见实效,推动《规定》落深落细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业务交流等方式,认认真真地学习、扎扎实实地贯彻,并将《规定》的学习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学习相结合,吃透精神实质,结合岗位职责思考,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思路和举措。
“作为‘纪律部队’派驻监督‘前哨尖兵’,我们将把《规定》学习作为当前及今后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细抓好,将执行情况纳入综合监督单位监督检查重点,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进一步强化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监督,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解琼珍表示。
“全组干部要以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突出政治监督,把握监督重点,规范督查检查,进一步强化对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职责的监督,抓在经常、严在日常,抓早抓小、落地见效。”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明确具体要求。
全组干部纷纷表示,《规定》的出台抓住了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使从严治党有根据,监督执纪有依据,日常监督有凭据,大大提高了监督执纪的操作性。作为省纪委监委派驻监督的“前哨”“探头”,强化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坚持把派驻监督挺在前面,主动监督、加强监督、从严监督,着力增强监督实效,推动综合监督单位真正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推动监督责任与主体责任同向发力、协同合作、同频共振。(魏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