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聚焦重点领域 强化执纪问责 守护群众“救命钱”

发布时间:2020-04-02 14:14:25   来源: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按照国家医保局的统一部署,3月31日,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同步启动为期一个月的“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活动和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为主要对象的分类专项治理。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将以此次集中宣传和专项行动为契机,聚焦监督重点,强化执纪问责,重拳整治医保基金监管“灯下黑”,守好人民群众“救命钱”。

强化医保部门落实医保基金唯一管理主体责任监督。机构改革后,各级医保部门既是医保基金的唯一管理主体,又是医疗、医药领域有力的资源配置者,既有强大的经济手段,又有必要的行政手段,很容易成为“围猎”的对象。驻委纪检监察组将聚焦各级医保部门党组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医保基金唯一管理主体责任,开展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压紧压实党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并切实督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加强基金监管、打击欺诈骗保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针对医保经办机构,重点监督内审制度不健全、基金稽核不全面、履约检查不到位、违规办理医保待遇、违规支付医保费用、虚假参保、虚假缴费、违规拖欠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等行为。针对定点医疗机构,重点监督治理挂床住院、诱导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串换项目收费、不合理诊疗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针对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医保目录调整关键环节,重点监督是否存在跑风漏气,程序不规范、制度落实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

强化医保部门工作人员监督执纪问责。2019年,在全省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中,发现红河州蒙自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李艳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套取医保基金。蒙自市人民法院判处李艳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处罚金40万元,并追缴违法所得。这是一起典型的监守自盗、内外勾结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今年,驻委纪检监察组将重拳出击,对顶风违纪的,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毫不手软清理门户、坚决整治“灯下黑”,斩断伸向医保基金的黑手。强化《医保局工作人员十条禁令》《接受服务对象请吃报告制度》执行落实监督,对政商关系不清,主动与医药机构、药商药企拉拉扯扯,接受服务对象宴请、收受礼品礼金等人员和行为,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对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实行“一案双查”,切实形成强大震慑。(李育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