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抓住“牛鼻子”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20-04-01 14:11:38   来源: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认真抓好学习贯彻,切实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推动各综合监督单位党委(党组)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规定。

《规定》印发后,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及时组织专题传达学习,深入进行交流讨论。大家一致认为,《规定》的出台,是坚持和发扬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经验、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要求的应有之义,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顽强意志。《规定》明确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容、方式以及监督追责等具体问题,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为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要认真学习领会《规定》的重要意义,把握《规定》的主要内容,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立足职责定位,督促推动各综合监督单位党委(党组)制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任务分工方案,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组(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切实扛牢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日常监督检查、“蹲点式”调研监督、巡视反馈等发现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等方面的问题,运用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与各综合监督单位党委(党组)《日常情况通报机制》《会商协调机制》等,通过与综合监督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交换意见、提出建议,开展经常性工作会商等方式,推动《规定》明确的各项要求落实落细。

结合落实《规定》要求和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意见建议,省委宣传部印发《关于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专项检查的通知》,由常务副部长和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分别带队,从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和省委宣传部办公室、计划财务处、干部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抽调人员,联合组成2个检查组,对省委宣传部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行专项检查。专项检查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资料、重点抽查等方式,聚焦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查找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存在的偏差,重点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对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部务会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处室、直属单位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

下一步,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将把各综合监督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政治监督、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紧紧扭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紧盯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重点工作加强监督,不断推动各综合监督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杨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