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研究制定推进纪检监察信息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31 11:35:46   来源: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

“全体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撰写信息宣传稿件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唱出‘好声音’的工作要求,是个人提升文字综合能力的重要抓手和行动自觉,是干部能力建设不可或缺的素质之一”近期,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召开专题组务会,研究制定《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加强纪检监察信息宣传工作管理办法》,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本组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全面提高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及时总结反映宣传本组及其教育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程中的新经验、好做法,发挥好信息宣传反映工作成绩、总结工作经验、推动工作创新的作用,充分展现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特色。

“有思考的工作才有品质”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要求信息宣传工作要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要善于从讲政治的高度去审视发生的情况、问题和编报的信息,把“两个维护”具体化,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信息宣传内容要真实、准确、有分量,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工作,立足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信息宣传工作要克服按部就班、习以为常、司空见惯、见怪不怪的思维习惯,不断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碰到的具体问题,体现要求,紧扣上级和纪检监察组关心关注的事关纪检监察工作全局的重点、难点问题,教育系统中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典型性、倾向性或苗头性问题,注重深度综合分析,总结规律,把握趋势,找准原因,得出结论性观点,为领导掌握情况、判断形势、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要牢固树立‘人人都是宣传员、信息员’的理念,信息宣传工作,人人有责”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根据《云南省纪检监察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省纪委监委对派驻机构的年度综合考核等要求,把信息宣传工作纳入干部个人年终考核内容,作为推先评优的重要参考,要求办公室每月上报稿件不得少于4篇,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每月上报稿件不得少于2篇。

“要紧扣目标媒体来撰写信息宣传稿,《中国纪检监察》杂志、《中国纪检监察报》《云南纪检监察》杂志、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清风云南’微信公众号,《云南纪检监察信息专报》《纪检监察信息专刊》、云南省纪检监察信息网(内网)等就是我们的目标媒体”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把工作动态类新闻或信息、理论研究文章、调研报告、工作研究、工作探讨及工作总结等文章,以及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形成的预警类信息等20种不同内容和文体要求的信息宣传稿件,分两大块进行明确,以确保文稿质量和报送稿的采用采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