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突出“四个加强” 提高案件内审工作质量

发布时间:2020-03-26 14:18:55   来源: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2019年全省深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以来,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坚持把案件内部审理工作与日常监督、线索处置、审查调查一起统筹谋划、衔接贯通、一体推进,突出“四个加强”,切实提高案件审理工作质量,助力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充分认识开展案件内部审理工作的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深知案件内部审理工作质量的高低,直接体现纪检监察组的办案能力和水平,关系到派驻监督工作能否实现高质量发展。就是基于这种认识,始终把案件内部审理作为办理案件的重要“关口”“出口”和“窗口”,明确由纪检监察组组长直接分管案件审理工作,强化领导,统筹协调,明确责任,整合力量,坚持“凡案必审”“查审分离”,切实发挥审理的监督制约职能,确保案件审理工作稳步前行。

坚持全员学习、全员培训、全员参与,采取自学、集中研讨、视频教学等方式,认真组织学习2019年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学习省纪委监委及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关于案件审理的有关文件规定,积极争取并派人参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举办的案件审理工作培训,组内实现案审业务学习培训全覆盖、不留空白。做到准确把握案件审理工作的程序、方法、要求,强化精准思维,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法律为准绳,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核,严把质量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针对纪检监察组人员少、未专门设置案件审理机构实际,组内设立案件审理组,切实选优配强审理干部,明确由一名经验丰富的副组长和一名学法律专业并有基层法院工作经历的同志负责案件审理工作,其他同志根据工作需要轮流参与审理,着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公道正派、作风优良的案件审理队伍。坚持把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全面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强化素质提升,加强实践锻炼,培养纪法兼修的“专才”“通才”,确保人人都能独当一面、个个都是行家里手,不断提升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强化共同对案件质量负责的观念和机制,建立案件审理组与案件审查调查组沟通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案件审理组既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审核把关,也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主动加强与审查调查组沟通配合,充分听取审查调查组意见,共同解决案件审查调查处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审查调查组也积极支持配合审理组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充分尊重审理组意见,切实履行好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的共同职责。同时,注重加强向省纪委监委分管、联系领导及联系室和案审室的请示汇报,全面把握政治生态,把准方向和原则。持续深化与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的协作配合,加强沟通联系,争取指导帮助,准确把握纪法尺度,严格标准,公平公正,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

据统计,1月至3月,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审理党纪政务处分案件2件、审核问责件1件,审理组认真细致、守责负责,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24字要求,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案件质量,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为做好新时期派驻机构案件审理工作积累了经验、打下了坚实基础。(陈永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