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以“红白榜”定期通报制度督促履职尽责

发布时间:2020-03-24 10:11:48   来源: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

为全面、客观、准确反映厅属单位纪委履职成效,建立健全科学的工作评价体系,督促厅属单位纪委履职尽责,结合工作实际,近日,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对厅属各单位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行“红白榜”定期通报制度,对厅属各单位纪委实施分类式监督管理与激励式监督管理相融合的举措,管理模式由“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从监督的时度效上下功夫,助推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

“红白榜”定期通报制度以半年为一个通报周期,评定指标根据厅属各单位纪委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常规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和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处置及案件查办、问责处理(含三个专项工作)、信息宣传、警示教育、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特色亮点等9个方面的工作情况来定量评定。评定结果也将作为对厅属各单位纪委工作和纪委主要负责人考核的重要依据。

“以‘红榜’‘白榜’的形式公布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成效,把监督工作可视化、透明化、精准化,充分发挥了通报的激励作用,达到肯定先进、带动中间、激励后进的效果。”该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表示,定期通报制度能促使厅属各单位纪委牢固树立不进则退、慢进亦是退的意识,凝聚思想共识,切实担当履职尽责。同时,也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组与厅属各单位纪委的监督合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进省交通运输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