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云南省曲靖监狱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监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作为首要准则,认真贯彻落实郭声琨书记视察燕城监狱时的指示要求,立足监狱实际,不折不扣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司法部、省委省政府和厅局党委的决策部署,对标最高标准,采取最严举措,严守战时纪律,持续保持疫情“零感染”、情况“零报告”、舆情“零炒作”、安全稳定“零事故”的良好态势,监狱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安全稳定保卫战取得了阶段性重要成果。
3月16日,监狱党委召开会议,对省局文件进行了传达学习。会后,根据监狱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监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带领监察室人员组织各监区主要领导、监管区外主持工作的副监区长、机关科室负责人,对《司法部关于严格战时纪律 严肃追责问责 切实做好监狱戒毒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进行了全文传达学习,要求监管区内封闭值班执勤和监狱内隔离封闭值班值勤的警察由临时党支部书记负责组织传达,居家休息隔离备勤警察由各部门负责人和在监管区外主持工作的监区领导负责传达,确保将文件精神传达到监狱每一名警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保持高度警惕和饱满的战斗意志,强化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确保打赢监狱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安全稳定保卫战。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监狱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坚持关口前移,经常深入基层,对监狱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文件精神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全狱警察职工辅警打招呼,早提醒,对各监区和警察职工辅警中暴露出来的小问题及时制止,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制定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相关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各监区、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监狱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工作纪律和要求贯彻到每一名警察职工辅警,如因部门负责人没有贯彻落实到位,造成部门警察职工辅警瞒报、迟报、漏报信息的,依法对党支部和部门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云南省曲靖监狱共对疫情防控工作期间执行严守报告纪律不严的2名警察和对监狱相关文件学习不深不细、落实不严的3个基层单位在全狱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坚决做到用身边事、身边人提醒、教育全狱警察职工辅警,做到处理一个,警示教育一片。
下一步,曲靖监狱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大排查 大起底 大整治”专项行动、深化监狱管理和队伍建设大整治专项活动的相关要求,成立专门的督促检查组,由监狱纪委牵头,监察室、警务督察大队、人事警务科、综合部等部门联合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把专项整治活动与疫情防控、安全稳定、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基层基础建设巩固、扫黑除恶等重要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一体推进,始终保持监督执纪问责的高压态势,为监狱实现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安全稳定保卫战“双胜利”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